村落

海都與星海溫泉(八):宋縣令修渠分水
作者:楊浩有   發(fā)布時間:2019-04-28    瀏覽:
  相傳,西海龍王廟始建于唐代,而修渠引水,灌溉西南二十一村土地卻一直到了北宋嘉佑年間,才得以實現(xiàn),這是昨回事呢?
  原來,早在唐咸通年間,縣令崔翳主持建龍廟時就決心修一長渠,把水引向西南諸村,然而當時面臨的最大障礙卻是“海都”附近各村,在行政區(qū)劃上分屬于翼城和曲沃兩縣管轄。當時,“海都”周邊的地形是:東、南、西均為土嶺,只有北邊地勢低洼,而北邊的近鄰南韓村、王村和焦莊村,在行政上都歸屬于翼城縣,因此,在協(xié)商修渠占地和澆地分水上產(chǎn)生了很大的分歧,兩縣縣令多次協(xié)商均未達成共識,加上當時唐代已進入末期,農(nóng)民起義的戰(zhàn)火已在北方各地洶洶燃起,唐朝統(tǒng)治者已自顧不暇,對這樣的利民工程誰也不關心,于是修渠引水一事便擱置起來。
  唐朝滅亡后,進入五代時期,整個北方更是軍閥割據(jù),戰(zhàn)亂頻仍,當政者只顧爭權(quán)奪利,誰也不去關心百姓疾苦。后唐時,鎮(zhèn)守太原的大將石敬塘因權(quán)勢很大被封為晉王,后來他在兼任河東節(jié)度使時曾到曲沃來視察。一天,他帶著書記官柔維翰來到了“海都”。見這里水源豐沛,莊稼茂盛,便對桑維翰說:“這里有這么多的水,咋不修條長渠,把水引到西南方向,讓更多的村莊受益呢?”
  桑維翰說:“這里是一片注地,往西南修渠引水,是水走上坡,人們傳說,要讓水逆流而上,非有大德者主政,才會有神力相助,渠水才能前行,若渠成水不流,則是主政者德衰民怨,所以前朝許多縣官,都擔心渠成水不流,反而招罵名,所以無人敢在此修渠引水。”
  石敬塘聽后,搖搖頭說:“出力不討好的事,誰也不愿意干。”說畢帶著一行人走了。從此這一帶便留下“晉王察水”這一傳言。
  后來石敬塘滅后唐建立后晉,自己當上了皇帝,然而卻始終不敢在此處修渠引水,因為他認契丹國王為父,割地借兵,遭到國人痛罵,他知道自己品行低劣,在此修渠引水,恐怕再招罵名,所以再也不提修渠之事。
  五代結(jié)束后,宋太祖趙匡胤統(tǒng)一了全國,建立了北宋,直到宋仁宗嘉佑年間,李復當了曲沃縣令后,修渠引水一事再度被提了出來。
  當時北宋立朝已九十多年,國力鼎盛、政通人和,李復又是個勤政愛,民的好官,他決心集資建渠、引水富民。他先請來一班懂得水利建筑工程的工匠,和他們一起實地勘察,勘察后繪下圖紙,確定了干、支渠的走向和規(guī)模,標定了分水處和閘口。
  據(jù)說,當時設計的主干渠大致走向是:從七星海往北至王村,再往西經(jīng)羊舌、縣冊、周莊、東常、西常、河上、靳莊、聽城、東許、東寧、西寧十一村至曲沃縣城,終點是縣衙西側(cè)文昌廟中的泮池。中間修三道閘口,連通三道支渠。第一道閘口在王村,往北通往南韓、焦莊為第一支渠;第二道閘口在東常,往北通往吉許、郇村,為第二支渠;第三道閘口在東許,往西通往西許、神泉、安泉。這樣整個干、支渠連通二十一村的土地,可澆地近五萬畝,渠道總長五十余里。
  整個渠道設計,把從東北到西南的二十一個村莊分為上、中、下三節(jié)。上節(jié)七村,為東海、西海、南韓、王村、焦莊、羊舌、縣冊;中節(jié)八村,為周莊、東常、西常、吉許、郇村、河上、靳莊、聽城;下節(jié)六村,為神泉、安泉、東許、西許、東寧、西寧。
  渠道設計好后,李縣令立即將曲沃原管轄的綿嶺以東四村,即北安、符冊、樊店和范牛同翼城縣原管轄的三村,即南韓、王村、焦莊進行對換的奏章送往朝廷,時任宰相兼工部尚書的寇準十分贊同,立即奏請仁宗皇帝批準,寇準親自持詔書來曲沃縣主持換地及分水一事。
  行政區(qū)劃統(tǒng)一后,修渠用地和分水的最大障礙被掃除,李縣令一身輕松,立即投入到發(fā)動集資、籌備材料、征集工匠的事務中。
  他將全縣的富紳們召集起來,說明修渠引水、利民富縣的好處。要鄉(xiāng)紳們捐款捐物。有鄉(xiāng)紳提議說:“我們愿意捐資修渠,只是“海都”地處低注,而西南方向多處是土嶺,地勢高于“海都”,人們傳說:若修渠,水必逆行而上,非有德者,借神力相助,才能流到縣城,若無德水便不流,縣尊不怕渠成而水不流,反招罵名么!”
  李縣令笑著說:“我只想為民解憂,利民富縣,不怕落罵名,只要長渠修成,水流人渠,灌溉莊稼,我想,急民所需,神明自會助之。若水入渠而不流,說明我政績低微,修德不高,自應更加勤勉,人若責我,我當射聽而無悔! ”眾人一聽,俱肅然起敬,感動不已,于是眾鄉(xiāng)紳慷慨解囊,很快便捐銀數(shù)萬兩。
  李縣令又派人逐村游說,大力宣揚,村民們紛紛表示愿意出人出力,踴躍捐錢捐物。
  一切準備就緒,李縣令擇吉動工,并派人嚴格監(jiān)工,修渠工程很快開始了。
  因為籌劃周密,準備齊全,加上二十一村民眾大力支援,熱情極高,僅用半年功夫,整個干支渠全部完工。
  宋仁宗嘉佑五年(1060)清明節(jié),李縣令率縣衙師爺、典史、三班衙役和縣城富紳們到西海龍王廟條神獻海,并親自主持開渠引水大典。
  這一天,萬人齊集海廟,禮炮轟鳴,香煙繚繞,桌上三牲厚禮,供桌前萬人長跪,人們敬拜龍王,感謝龍王賜水,又到童子廟、玉泉院祭神,感謝童子、菩薩治病救人,神靈庇佑。祭祀完神靈后,李縣令親自到七星海北邊閘口開閘放水,人們跟著水流,沿渠而行,直到天黑前,水流涌進曲沃縣城,直奔縣衙,最后注入文昌廟中洋池。這時,李縣令命人騎快馬通知守在西寧村渠旁的村民們開渠引水,清水涌進麥田,嘩嘩奔流。人們看到“海都”之水千流百轉(zhuǎn),終于流入西寧村麥田,整個曲沃縣城東北二十一村,從此將不懼早災,糧棉豐收,人們歡天喜地,熱淚盈眶。
  渠道修成,水流進田,李縣令同各里里長又制訂了嚴格的澆灌制度確定了每年清明節(jié)為放水日,這一天先讓水流入縣城文昌廟泮池,然后從下游西寧村開始,每村首輪各放水一天一夜,根據(jù)季節(jié),每輪只準澆一種莊稼,于第二天黎明,由上游村接水,這樣一直退到東海村,接著再放第二輪。下游澆地時,上游任何村莊不得截水、斷流,如發(fā)現(xiàn)有偷水者,輕則罰款、罰糧,重則判刑蹲監(jiān)。放水期間,每村各派一人,騎快馬在渠上來回巡邏,發(fā)現(xiàn)有偷水者,立即上報。
  規(guī)制確立之后,刻在石碑上,豎在海廟中,各村村民嚴格遵守,這一規(guī)制沿襲了數(shù)百年,二十一村村民自覺遵守,無人違犯。
  在分水過程,還流傳著這樣一個故事:
  水流到東許村第三道閘口時,因下游渠道狹窄,上游水大,水渠中常會溢出一股水來,于是這股水便引起了中節(jié)五村,即靳莊、河上、聽城、西常、東常的互相爭搶。這五村村民爭相將水引入自己田地,天旱時,常會因爭水發(fā)生爭吵,有時甚至會發(fā)生械斗。這一事件被縣令李復知道后,便親自到這五村進行調(diào)解,然而調(diào)解時,五村村民依然爭議激烈,互不相讓。于是李縣令依照洪洞、趙城兩縣分水之法,在渠旁支起油鍋,讓人將油燒沸,在鍋中放入一枚銅錢,然后叫來五村村民,對他們說:“各村選派一人,一起伸手人油,哪村人撈住銅錢,這股水便歸哪村使用。
  看著滾沸的油鍋,有人畏懼,有人退縮,只有河上村一青年,伸出手臂猛地一下插入油中,一下就撈出了銅錢。李縣令立即下令:余水歸河上村其余各村均不得再爭。并命人刻石留記,以作明示。
  河上村那位撈出銅錢的青年,從此廢掉了一臂,成了殘疾人,但他奮不顧身,為民爭利的舉動贏得了村民們的敬仰,此后,村民們主動幫他種地資助他錢糧,將他一家養(yǎng)了起來。
  渠道修好,分水澆田,從此二十一村的村民們糧食豐收,衣食無憂,曲沃縣糧稅充盈,財力大增。李復縣令因政績卓著,口碑極佳,幾年后受到朝廷嘉獎,升任為絳州知府,他為曲沃所做的貢獻,人們銘記不忘,刻碑以記。此碑現(xiàn)在依然鑲嵌在西海龍王廟東廊房的后墻上。
  此碑上同時還刻有唐代主持修建龍王廟的崔野、清代乾隆年間的縣令王瑛和縣令張坊,他們主持了淘
星海、重修龍廟,為星海溫泉做出了貢獻,人們不會忘記那些勤政為民的好官,他們將永遠記載于青史,流傳于民間。
注:此文材料由退休教師呂斌、史秉瑞、李廣喜、常文寶等先生提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