晉文化典故

文不犯順,武不違敵
作者:   發(fā)布時間:2020-11-05    瀏覽:
  【典源】《左傳·僖公三十三年》:“文不犯順,武不違敵。”
  【典義】“文不犯順,武不違敵”的本義是,來文的不能觸犯順理的人,來武的不能躲避仇敵之輩。陽處父用此避免了晉、楚一次爭斗。故而后世又以“文不犯順,武不違敵”視為戰(zhàn)役的謀略。
  【典實】公元前627年,晉國的陽處父率兵攻打蔡囯,楚國的斗勃率師前來救援,和晉軍隔著泜水對峙。陽處父擔心,派人對斗勃說:“我聽說:‘文不犯順,武不違敵。你如果想戰(zhàn),那么我就后退三十里,你渡河再擺開陣勢,早打晚打都聽你的。不這樣那就讓我渡過過去緩口氣。耗日子,費錢財,誰都沒有好處。’”于是就駕上戰(zhàn)車等斗勃渡河。斗勃想要渡河,成大心說:“不行。兵不厭詐。晉國人等我們半渡而擊之,戰(zhàn)敗而后悔,哪里還來得及,不如我們后退三十里待敵。”陽處父聽說楚師后退三十里,也從容地撤師回國了。就這樣,避免了一場戰(zhàn)爭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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