晉文化典故

晉治杞田
作者:   發(fā)布時間:2020-11-05    瀏覽:
  【典源】《左傳·襄公二十九年》:“晉侯使司馬女叔侯來治杞由,弗盡歸也。”
  【典義】“晉治杞田”的典義是,晉平公派司馬女齊處理魯國歸還杞國田土的事情,而沒有全部歸還給杞國,引發(fā)晉悼公夫人不滿……。
  【典實】晉悼公夫人是杞國人,又是晉平公的母親。晉平公派司馬女齊處理魯國歸還杞國土地,他處理的不徹底,引發(fā)晉悼公夫人不滿,說:“女齊辦事不得力。先君如果有知,不會支持他這樣辦事的。”平公把母親不滿告訴女齊。女齊說:“虞國、虢國、焦國、滑國、霍國、楊國、韓國、魏國,都是姬姓,晉國因兼并而擴(kuò)大。如果不是翦滅小國,他會在哪里取得?武公、獻(xiàn)公以下,兼并的國家更多了,誰能夠治理它?杞國,是夏朝的后代,而接近東夷。魯國,是周公的后代,而和晉國和睦。把杞國的土地封給魯國不也是可以的,有什么杞國不杞國?如果都按夫人的意旨辦,又哪里用得著老臣?”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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